【同性覆核】同志申處理配偶身後事獲受理 律政司求擱置候審
發布時間: 2021/06/09 12:18
曾多次就同性伴侶權益提出司法覆核的同志吳翰林早前自殺離世,其同性配偶李亦豪欲以近親身份處理其身後事,卻因兩人婚姻關係不獲承認而被拒,李早前就此提出司法覆核,並獲法庭受理。律政司早前以有關爭議僅屬學術性等為由,申請將有關許可擱置,法庭今(9日)作指示聆訊後,決定擇日先行聽取相關擱置申請。
申請人李亦豪;答辯人律政司司長及衛生署署長。律政司一方今陳詞時指,李於提出是次司法覆核,刻意隱瞞了他在吳的母親授權下,已處理吳的大部分身後事,因此現有訴訟僅屬學術性,加上署方亦確認它們針對同性婚姻並沒有特定政策,申請人難以就不存在的政策提出訴訟。律政司一方認為本案現時已沒有逼切性,因此建設法庭先聽取雙方就擱置許可所作的陳詞,再進行正式聆訊。
申請人一方則反對有關擱置申請,並認為有關申請應與正式審訊同時進行。申請人並回應指,律政司代表法醫藍偉文否認曾作出歧視同性戀者的行為,但藍卻曾於吳的法醫報告上指明,李只是代表吳的母親處理吳的身後事。申請人指,律政司僅稱李可以透過吳的母親授權而代為處理身後事,但事實上同性配偶能否處理身後事,屬法律問題,應交由法庭處理。
律政司一方則引述藍的證人供詞回應指,藍表明他只是希望確認吳母願意授權李以同性配偶的身份代為認屍,他從無意貶低或不尊重兩人的同性婚姻,藍又指若然他知道李會因為他的行為而感到受傷,他將不會這樣做。律政司指上述說法反映署方根本不存在任何歧視性的相關政策,而有關情況亦不會再次發生。
法官周家明聽罷雙方陳詞後指,他認為申請人提出的司法覆核理據有合理可爭議之處,即使部分爭議現已屬學術性,法庭仍可批出許可,但平衡所有因素後,法官認為應先擇日聽取雙方就擱置許可的爭議。
李於聆訊後在庭外指,認屍當日他被法醫拒絕代配偶處理身後事,對他來說是人生中最難過的一天,「吳翰林走咗啦,連呢一刻我哋嘅婚姻都係不被承認。」李又指他不在乎法醫有否道歉,他只是希望法庭處理到底同性配偶能否以近親身份處理身後事,他又坦言在吳母的授權下,已處理吳的大部分身後事,「但如果佢媽咪唔肯呢?」李又指現時他與吳母在為吳撤灰一事上有爭議,因此他必須透過司法覆核,才可在欠缺吳母授權下,繼續處理吳的身後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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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楊詠渝